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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生活法律小故事-職災系列文]上班前買早餐卻發生車禍,雇主要負責任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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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江 律師小故事-職災系列文] 上班前買早餐卻發生車禍,雇主要負責任嗎?   E同學是建教生,除了上學外,部分時間在與學校有建教合約的連鎖美髮店打工。   那天是週日,E中午接到設計師電話,告知她因為另一位工讀生臨時請了病假,週日下午正是服務業人潮最多的時間,店內人手不足,希望她來幫忙。   設計師姊姊和E感情很好,又是店長,她答應了去加班,不過,接到電話時,E剛起床,還沒吃早餐。   於是她按照平時上班的路線,騎車出發,並且打算先繞去店附近的早餐店買個三明治和奶茶,當作早餐。   萬萬沒想到,她從早餐店要騎車到店的路途中,被一個闖紅燈的8+9撞了, 醫生診斷她因為撞擊到腦部,往後恐怕已無生活自理能力。   E的媽媽得知此事,向該店家要求賠償,店長先自掏腰包把E的住院和手術費給了E的母親,但E的家境真的不行,媽媽半年前才做了心臟手術,無法工作,下面有兩個弟妹都只上小學,這個單親家庭,平時靠著社政補助,和E微薄的打工費,勉強維持生活。   E的母親要求的賠償金額很高,但店長能力範圍可給的就這麼多,因為總公司告知可以走訴訟,讓店長不要理她。   E的母親看女兒在加護病房躺著,自己又無法工作,家裡也沒什麼存款,眼看著弟弟妹妹即將開學,如果繳了學費,剩下的錢不知能支撐多久,E的治療費和因為失能導致的衍生費用,更是不知道上那兒去找錢。   她正不知該如何是好,鄰居建議她可以問問學校,輾轉間找到了勞動局諮詢,在勞動局進行勞動檢查的過程,發現店家並未幫E投保勞保,導致E以後也不能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。   在勞資調解過程中,總公司代表說:「她是在早餐店和分店的路途中車禍的,不算是上班途徑,不算是職災,我們不負責任!」   真的是這樣嗎? 類似案例的實務見解是這樣說的,勞工的職災認定標準,包括勞工準備提出勞務期間所受的傷害,都算是職災。也就是,E在到店加班前,去買早餐的行為,是為了獲取工作熱量、營養的必要行為,算是「準備提供勞務之行為」,她去買了早餐,再過去店裡的途中遇到車禍,受了傷,就算是職災。   此外,勞動局勞檢發現店家沒有幫E投保勞保,對於這件事,店家說是「因為E自己說不想投保,不是他們不投」。   但其實,因為員工說不想投保,所以就沒幫員工投保,其實對於雇主是百害無一利的。   為什麼?   第一,因為勞保是強制保險,並不能因為勞資雙方有不投保的協議,雇...

2016年溫馨母親節+三周年慶活動開跑嘍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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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小編要偷偷告訴大家,駿騰法律事務所成立三年嘍~灑花~~ 五月份,對於駿騰法律事務所,一直是非常特別的~ 今年江律師從5/1開始有個小小的神祕活動XD 於6/15下午2:00直播送出六雙鞋墊給大家~~

★法律講座★遇到刑事案件該怎麼辦?(桃園中壢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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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★法律講座★遇到刑事案件該怎麼辦? 一、什麼是刑事案件? 二、筆錄重要嗎? 三、我會被關嗎?

如果夫妻感情不睦、處於分居的狀態要如何報稅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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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五月的報稅時刻,好多朋友詢問, 綜合所得稅《申報日期: 105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》 如果夫妻感情不睦、處於分居的狀態要如何報稅呢? 以下是 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( 一般、簡式 ) 二種表單 申報方式其實很簡單喔,請看下圖說明 ( 下圖為 一般表單 ) ​

交通事故發生時,該怎麼辦呢?車禍法律流程(刑事?民事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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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 交通事故發生後,首先看看有没有人受傷呢?車子是不是有毀損?有没有買保險? (我國規定至少需投保強制險)。 Ps: 請不要肇事逃逸喔!現在滿街的行車記錄器,逃得了一時,逃不了一世! 接下請立刻打電話報警,如果這時有人受傷,也請叫救護車來現場,警察到後看了情況,也會詢問是否有需要叫救護車過來救援。報警後,請千不要破壞現場,要立刻拍照,因為造成車禍事故之因素很多,現場狀況維護不容易!!!(例如:恰巧有其他的車子違規停在路旁、或者有前車掉落物品等等狀況…. ,但在警察到場前,違規停車的車子已離開現場、掉落的物品已經被路人拿走等等…),警察到場時間難以預測,立刻拍照是有必要的。 拍照後,接下來您可以打電話給您的保險業務員、或向保險公司告知車禍發生,保險公司可能會派員前來查看車損情形。

四月份桃園法律課程-親子爭奪司法大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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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   這個婚姻系列的課程蠻有趣的! 幾乎一半的同學戴口罩, 別擔心啦!!各位參加的同學們.... 其實我很希望這個課程讓一些請不起律師的朋友們, 透過法律學習,才能保全自已的權利~ 單身的朋友,也來走走上個課, 「預防甚於治療啊」 多學一些我的眉角,很棒喔 官網資料:  http://law.qik.com.tw/front/bin/ptdetail.phtml?Part=a000105&Category=100957

辦案碎碎念第二彈:吸毒vs.抽菸 說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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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 辦案碎碎念第二彈: 有時候「官」的生活經驗貧乏,會是一場非常恐怖的災難, 不過,這件不是我所承辦的,是前來諮詢的。 藉此慶幸我戒煙N年了,不然以當年壢中抽菸的話術都是「要不要『哈草』」,我可能根據以下這神邏輯就是施用第二級毒品了。